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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陽泉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5月1日起施行 噪音影響周邊生產工作學習將被罰

    Law-lib.com  2021-4-28 12:48:35  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馬超 王志堂

    《陽泉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日前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準,將從5月1日起施行。

    陽泉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條例》的制定過程及下步實施進行了介紹。

    據悉,該《條例》是陽泉獲批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第十部地方性法規,也是該市第一部以倡導獎勵方式為主的促進性法規。

    《條例》共五章三十八條,包括總則、倡導和規范、促進和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

    《條例》總結了陽泉市文明創建的經驗,吸收借鑒了其他省市的先進做法,從環境衛生、生態保護、社區文明、鄉村文明等14個方面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文明行為規范,鼓勵和支持公民參與見義勇為、志愿服務、公益服務等活動,同時根據新政策、新導向,反對大操大辦、倡導移風易俗,反對餐飲浪費、踐行光盤行動,還將佩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等一系列疫情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習慣納入了《條例》,以法律“硬制度”促進市民文明習慣“軟著陸”,為適應新時代要求,全面提升陽泉市社會文明風尚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中特別明確了法律責任,對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處罰的行為,作出了銜接性規定。如使用高音喇叭、音響器材等發出超過國家標準的噪聲影響周邊正常的生產工作、學習和生活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餐飲經營者未在顯著位置設置預防和制止餐飲浪費宣傳標識的,陽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商務主管部門可依據《陽泉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等。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從立法任務提出、立項到正式頒布,顯現出鮮明的三個特點:

    一是體現了民意的廣泛性。立法工作啟動后,將調查研究、聽取民意作為基礎工作,深入陽泉市三區兩縣,廣泛聽取鄉鎮、街道、社區、農村、城管、交警、環衛、公安等部門和基層群眾的意見建議。發放了包括106個選項的調查問卷,并在網上同步開展問卷調查,先后組織13次專題調研、專家論證等會議,使《條例》起草過程成為廣大市民參與文明創建、提升文明素質、展示文明形象的過程,也使《條例》廣泛吸納建議,充分體現民意。

    二是突出了立法的針對性。《條例》聚焦提升市民文明素養與社會文明水平,服務創建文明城市重點,針對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不文明行為以及社會熱點,提出了“陽泉方案”。

    三是確保了工作的實效性。《條例》從促進和保障的角度,既提出表彰獎勵的行為,又強調違規行為懲處,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職責任務和法律責任,突出貫徹執行的實效性,必將為推動全市精神文明建設再上新水平起到積極作用。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向縱深發展,陽泉市委、市政將改善城市文明形象和提升全民文明素質,提倡言行文明,踐行“四德”“三觀”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當作一件立足當下、著眼長遠的順民心、得民意、惠民生,具有重大長遠戰略意義的大事要事來抓,通過明確目標,健全組織,出臺辦法、細化責任、以點帶面,狠抓落實。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人群、不同特點,陽泉持續不斷地開展文明創建,在采用引導激勵、獎懲并舉、多輪驅動,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文明素養的同時,通過完善制度,突出重點,科學施策,堅持不懈,下大力積極引導人民明確創建的目的意義,確立創建的法治理念,為公民言行舉止立起規矩。經過幾年實踐,人民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養,以及城市的整體管理水平,從根本上得到改善,群眾更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陽泉榮獲“山西省文明城市”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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